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卫星频道广告刊例说明:
1、凡广告播出指定正一或倒一位置的,一律加收30%的播出费;凡指定正二或倒二位置的,一律加收20%的播出费;凡指定正三或倒三位置的,一律加收10%的播出费。
2、宣传片、标版、导视、频道ID、开关板均及本媒体宣传等特殊形式广告不计入组序。
3、本台节目如有特殊变化,我台将事先通知客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错播、漏播现象发生,我台将以补播形式给予补偿,不承担其它责任。
4、凡在本台播出的各类广告,以当月段位播出时间为基础,白天提前或延后60分钟以上,晚间提前或错后30分钟以上视为错播,错、漏一补一。因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出现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播出的情况,亦视为正常,不予补偿。
5、以上广告段播出时间、位置以当月段位板面编排为准。
6、晚间大型季播栏目硬广植入广告另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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