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报名须知 |
一、招标报名 |
根据《广告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在电视媒体投放广告并符合浙江卫视相关广告管理规定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此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浙江卫视广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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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须知 |
1、企业可自主投标或委托广告公司参加投标(即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中标后称为中标单位。 |
2、一家企业只能委托一家广告公司代理投标。一家广告公司代理多个企业投标的,按代理企业数提供资料,分别发给号牌,分别投标。 |
3、广告代理公司需出具的文件: |
(1) 企业给广告代理公司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原件; |
(2) 广告代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参加投标的不是广告代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代理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 |
(5) 代理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公司,须持有效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谢绝医院、农药、兽药等特殊产品参加投标。 |
4、企业需出具的文件: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2) 参加投标的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则代理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 |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客户到招标现场须携带汇款底单。 |
6、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将信用保证金于2016年11月24日18:00 前付至浙江卫视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带到招标现场作为已付保证金的凭据。 |
(户名: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开户行:工商银行广电支行; |
帐号:1202051329900001707;用途栏中请注明“招标信用保证金”) 。 |
7、凡涉及冠名的招标项目,赞助企业或品牌应符合观众的生活、审美习惯,同时不会给媒体形象带来不良影响,投标企业或品牌须经由浙江卫视广告部审核资格后方可参与冠名类广告资源的投标。 |
8、投标单位通过全部资格审查后,领取相关材料 。 |
9、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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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保证金 |
1、每个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参与2017年《中国新歌声2》冠名权竞标的,其中企业自主投标的,需交纳500万元信用保证金;如一家代理公司代理两家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交纳1000万元信用保证金;代理 3家企业及以上的交纳1500万元信用保证金 ,并提供保证金款项委托声明书。 |
2、原则上必须是参与招标的企业交纳保证金,如果企业委托代理公司交纳保证金,需提供企业委托代理公司交纳保证金的委托声明书。(企业保证金声明书见附件一、企业保证金委托声明书见附件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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